近期,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零售药店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依法查处不落实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现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8家药店责令停业整顿,并予以公开曝光。
1. 菏泽中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鄄城县第九十七药店
检查发现,部分药店存在购买退烧药、止咳药等4类药品实名登记不规范、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顾客不佩戴口罩、无体温测量登记记录、未出示健康码等问题,严重违反了市委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且拒不整改,所在辖区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药店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并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下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零售药店巡查监管力度,继续严厉打击不落实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
春节将至,为全面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各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具体措施,严格落实人员进出管理、健康监测、日常消毒等防护措施,严格落实退烧、止咳等药品购买实名登记制度,切实发挥好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积极配合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自觉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等,配合做好退烧、止咳等4类药品实名登记,共同携手抗击疫情,共度欢乐祥和年。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筑牢冷链食品安全防线,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节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市进一步对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发现以下单位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现对其进行停业整顿,公开曝光!
下步,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不提前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录入“山东冷链”系统、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 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