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20〕240号)和《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有关要求,为方便广大市民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出行,让广大市民享受到我市经济发展的红利,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明确菏泽城区公交IC卡乘车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优化老年人优待政策的通知》(鲁政字〔2020〕240号)和《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城区公交IC卡乘车价格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IC卡种类及优惠费率
1.普通卡:不记名、不挂失;可连续刷卡替同乘人缴费;跨月、跨年度使用。在票价一元的普通车上实行8.5折优惠,在票价两元的高级车上实行6.5折优惠。
2.老年优待卡:记名、挂失,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办理,限本人使用。老年人持老年优待卡乘坐城区公交车,享受免费乘车待遇。
3.拥军卡:记名、挂失,凭身份证办理,限本人使用。退役军人持拥军卡乘坐城区公交车享受免费乘车待遇。
4.爱心卡:记名、挂失,凭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原件(经网上查询有效),户籍是外地居住在菏泽的残疾人办卡时,需同时提交居住证原件办理,限本人使用。残疾人持爱心卡乘坐城区公交车,享受免费乘车待遇。
5.学生优待卡:记名、挂失,凭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小学四年级(满10周岁)至普通高中学籍证明办理,其中学生优待卡办理范围应包括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技工、中职等学校的学生,限本人使用。学生持学生优待卡乘坐城区公交车,每乘次0.4元。
6.月票卡:记名、挂失,限成人办理,本人使用。以自然月为周期,按月购买,每月50元,不计乘次,无余额。以上卡种在有IC卡自动收费机的公交线路上通用,公交车实行IC卡收费和现金购票制,由乘客自愿选择交款方式。现金购票乘车继续执行核准票价,其他替代支付方式按不高于核准票价执行。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伤残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享受免费乘车待遇。对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也可持居民身份证、老年人电子优待证(2021年推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老年人优待证中任何一种有效证件乘车,享受免费乘车待遇。
二、IC卡费
1.工本费:办理IC卡时,一次性收取工本费10元/张。
2.换卡、补卡费:因非人为因素,造成IC卡失效,2年内无偿更换新卡;因乘客丢失或保管不善造成IC卡损坏的(如卡面变形、受损、折裂),补卡时收取工本费。
3.照片制作打印费:老年卡、拥军卡、爱心卡、学生优待卡、月票卡需在卡面上打印个人照片,每次收制作打印费3元。
三、其他
本通知自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原菏价格发〔2018〕28号文件同时废止。
来源:菏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