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商家陆续迎来了新年开业“第一天”。个别商家违法燃放“开门炮”,为生意赢得一个“好彩头”。
2月17日10时许,定陶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在一沿街商铺门口,一商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固定证据后,随即依法口头传唤该商户至派出所,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商户系王某,现年36岁,经营一家商品门市。因节后门市开业,为图吉庆,在明知禁止燃放的情况下,王某仍依照往年风俗燃鞭庆祝。当问其为何仍燃放时,王某说存有侥幸心理,以为一两分钟就燃放完毕,不会被民警发现,没想到还是被巡逻民警抓个正着!王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称以后决不会再顶风而为,一定依法行事。
定陶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