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六是春节长假的最后一天,高速路上的车流量明显增大,上午09时08分左右,菏泽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一中队民警,巡逻至菏宝高速菏泽至济南方向6公里处发现一辆小型轿车方向行驶轨迹异常,巡逻民警便上前查看发现一位女士抱着孩子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通过喊话让其驾驶员把车辆停在应急车道内。
打开车门时,执勤民警看到这名驾驶员不仅抱着孩子开车,还未系好安全带,通过简单询问,原来这名驾驶员独自驾驶机动车带着孩子是想回濮阳老家,好在执勤民警巡逻途中及时发现。
执勤民警了解情况后,让她们娘俩坐在车后排,由民警开车把她们带离高速,来到执法站执勤民警对这名母亲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联系上了她的丈夫,丈夫与他们的一名朋友一同驾车来到菏泽东收费站,接走了母女两人。
通过民警的教育提醒,这位女士表示认识到了抱孩子开车与不系安全带的危险,保证以后绝不会再出现这样的事情。
“抱娃开车”的时候,怀里的孩子不一定老实,可能会动来动去。即便孩子不动,也是在驾驶人面前多出来的遮挡,如果一动,更可能完全挡住驾驶人的视线,让汽车驾驶人看不清前面的车况。如果出现了突发的情况,驾驶人根本注意不到,也反应不过来,极其容易出现事故。
“抱娃开车”因为孩子没有固定,一旦发生碰撞,极可能将孩子甩出汽车,危害可想而知。即便孩子没有甩出去,事故发生时,一旦安全气囊弹出,将让孩子受到更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