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强调,要“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评价体系”。构建科学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对于提升我国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高教评价体系急需解决三方面问题:管办评分离不到位,教育评价成为政府工具化的手段和高校的负担;“五唯”问题突出,价值取向异化严重;教育评价缺乏中国特色和高校个性。
为此,建议:
1.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台高教评价的法律法规。将高教评价纳入国家教育质量引导和监督体系,明确高教评价的目标、原则与基本制度,制定出台高教评价的法律法规。成立国家高等教育评议委员会,既独立于教育主管部门,也独立于高等教育机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国高教评价工作。构建国家、高校和社会评价机构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的评价机制和保障机制:国家保障高等教育的中国特色和整体氛围,并对教育资源的分配做出合理判断;高校及其专业能够进行自我完善,保证学术水平、教学水平与毕业生进入劳动市场的表现;学生能够根据高校的声誉以及专业排名挑选适合自己的学校。
2.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破除“五唯”价值导向。把“培养什么样的人,办什么样的大学”这两个根本性目标融入评价全体系、全过程。一是革除科学主义评价范式的弊端,进一步关注学生的思维发展、品行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提升,以人才培养质量弱化“五唯”。二是全面反思世界大学排名的弊端,减少“量化主义”在高等教育领域的泛化,以对国家和社会所做的贡献遏制“五唯”。三是减少评价频次,实行一定期限的免评奖励制度,以多元、立体和个性化的评价方式消解“五唯”。
3.聚焦评价的重心,推进高等教育的治理。教育评价体系改革的关键是完善内外部机制,建立良好的治理模式。一是高教评价应重点关注立德树人环境的营造,重视学生作为学习者在高校的体验、感受、学习效果以及教育增值,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二是促进“管办评”分离落实落细。构建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形成校内评价、社会评价和政府再评价三者有机融合的评价机制。政府不直接参与评价活动,由独立的社会评价机构对高校教育教学和社会贡献进行评价。开展社会评价机构资质认证研究,建立社会评价机构资质鉴定行业规范。国家高等教育评定议委员会对校外评价及高校的后续评价进行监督和再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不与资源分配直接挂钩。
4.加强有效互动,引导评价与管理相互促进。一是平衡好投入评价和产出评价之间的关系,注重资源和教学投入与目标达成的相关度评价。二是平衡好定性与定量、数量与质量之间的关系,以“多唯”替代“五唯”。三是平衡好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之间的关系,注重人才培养质量。四是平衡好高等教育质量实现状况与潜在状况之间的关系,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尽量延长教育评价的周期。五是平衡好现代信息技术与评价专业性之间的关系,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5.强化分类评价,突出个性和特色。以高校类别和层次要求为基础,健全科学的分类评价体系。加快完善各类高校评价标准,根据不同类别、不同职能、不同层次高校的特点和职责,坚持共通性与特殊性、水平业绩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分类建立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的各有侧重的评价标准。坚持凭实绩和贡献评价高校办学水平,克服“五唯”倾向和评价标准“一刀切”问题,注重考察各类高校的专业性和创新成果、实际贡献与履责绩效。实行差别化评价,鼓励高校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做出贡献,追求卓越,办出特色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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