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邹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邹平市妇女联合会、邹平市公安局、邹平市民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打击恶俗婚闹的公告,公告如下:
近年来邹平市个别地方出现与移风易俗要求相违背、与社会文明风尚相抵触、与传统文化相偏离的低俗、恶俗闹婚现象,引发群众强烈不满,更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格格不入。为坚决杜绝各类恶俗闹婚现象的发生,推动邹平市文明城市创建、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严禁在婚庆活动中实施下列低俗、恶俗婚闹行为:
一、强制新郎、新娘及其他人员脱衣服、套锁链或进行捆绑的;
二、强制新郎及其他人员穿戴佩戴有伤风化的服饰、标识标牌的;
三、强行亲吻、搂抱或采取其他方式侮辱、猥亵新娘、伴娘的;
四、强行在新郎、新娘及其他人员身上涂抹、撒泼异物的;
五、强制新娘、新郎或其他人员在婚庆活动中进行有伤风化或有辱人格的不雅表演的;
六、蓄意或以营利为目的剪辑制作低俗婚闹视频、图片、文字等并通过网络进行散布、传播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违者由公安机关视情节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请全市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好带头作用,增强文明意识,自觉抵制恶俗婚闹行为,让婚礼回归温馨浪漫,让“闹喜”回归文明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