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6日,国网菏泽供电公司对电价调整的政策,进行了解答。
主持人梁雅:我们了解到2021年1月1日起,电价政策有新的调整,请朱总具体介绍一下。
国网菏泽供电公司副总经理朱峰:2020年11月25日,省发改委下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52号)。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
一是大工业目录电价及输配电价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降低山东电网工商业和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保持不变。大工业目录电价及输配电价同步下调:其中1-10千伏电压等级每千瓦时下调1. 1分,35-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每千瓦时下调1. 5分,这两个电压等级相对的工业用户比较多,再高一些的电压等级用户比较少,也有相应的下降。预计2021年将为全市2500余户大工业客户减少电费支出约1. 36亿元。
二是对工商业峰谷电价、峰谷时段调整。12:00-13:00之间由平段电价调整为低谷电价;11:00-11:30由峰段电价调整为平段电价;14:30-16: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峰段电价;6-8月实施的尖峰电价时段也进行了相应调整,10:30-11:30调整为10:00-11:00,调整后,全天峰时段、谷时段均由原8小时加长为9小时,平时段由原8小时减少至6小时。调整后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原则上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因为涉及到需要现场落实和调整表计的峰谷具体计费时段,全部现场调整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应于2021年3月31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