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菏泽市创城住宅小区提升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安排部署全市住宅小区的提升专项工作。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为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管理,为人民群众营造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我市印发了《菏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住宅小区提升专项工作方案》,从六个方面详细规定了40条住宅小区创建标准。
据了解,《方案》从“加强环境整治,建设美好家园”“优化居住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做好绿化养护,提升小区形象”“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规范小区管理,创造良好秩序”“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体系”六个方面详细规定了40条住宅小区创建标准。
如“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箱基本完好、清洁,垃圾无外溢”“喷水池、人工湖无漂浮物”“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小区亮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达98%以上,楼道灯完好无损”“小区创城广告要增加抗疫相关内容”“小区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等内容在《方案》的创建标准中均有明确的规定。
住宅小区是菏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单元,也是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更是焦点,小区的垃圾问题,基础设施破损,消防设施不符合规定等问题仍然存在。作为住宅小区创城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统一思想,查找不足,增强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紧迫感,下大力气和真功夫,破解顽症和难点,不断推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全市各级物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自身责任感,全力做好创城的各项工作。若发现在创城工作中不支持、不配合、不作为的物业企业,市(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将利用约谈、现场下发整改通知等形式强化监管,对严重不作为、工作不到位的物业企业一律列入菏泽市物业企业黑名单,对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启动退出程序,清除物业项目。
会上,市物业协会向全市物业企业发出了倡议书,倡导全市各小区物业企业全体员工,立即行动起来,倾其所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创城的工作中去。要牢固树立“菏泽创城”,小区先行,物业人责无旁贷的大局观念,抓重点、破难点、补短板、搞突破,迅速掀起“提素质、创品牌,上服务,促发展”的物业文明创建新高潮。
1.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大小区卫生保洁力度。
2.生活垃圾定点分类投放,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
3.小区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无纸屑、烟头等丢弃物、无生活垃圾、建筑和装修垃圾等,目视清洁。
4.合理设置垃圾箱,垃圾箱基本完好、清洁,垃圾无外溢。
5.单元楼道按物业服务合同进行保洁,擦拭楼道扶手、大门、信报箱、配电箱、电信箱、消防箱等公共设施,基本达到无垃圾、杂物,无明显污迹。
8.房屋公共部位和公共场所无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无毁绿种菜、饲养家禽等现象。
17.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建成不满5年的新建小区)。
18.小区亮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达98%以上,楼道灯完好无损。
20.形成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15分钟生活圈。
21.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在小区入口有明显消防设施所在位置提示牌。
22.文体广场、晨晚练体育活动点能够正常运行,设施维护及时,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23.住宅小区内绿地无垃圾、纸屑,无改变用途和破损、践踏、占用现象,无杂草,基本无裸露。
24.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折损,适时修剪,发现枯萎的植物及时清除、补种,定期喷洒药物,无病虫害。
25.在小区醒目位置利用已有宣传栏、LED显示屏、梯视、广告牌等平台宣传“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
26.小区出入口显著位置有市民公约、居民公约等宣传展示。
27.小区内步行100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不少于3处,形式不少于2种。
28.从小区入口处往里任何方向步行200米,看到不少于2处公益广告。
34.小区广告牌、宣传牌设置不凌乱,无破损、歪斜,版面整洁。
35.排水、排污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疏通,无堵塞、外溢现象。
36.积极协助和配合城市执法部门拆除小区内乱搭乱建房屋。
37.积极协助和配合项目所在地居委会定期组织业主开展健康有益的社区文化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默契,与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关系融洽。
38.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严格服务标准,质价相符。
39.要制定和完善小区卫生管理制度、日常保洁制度、绿化管理制度、车辆停放制度、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40.共用设施设备特种人员100%持证上岗,日常运行检查和维修保养有记录,确保设施设备处于正常运行和完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