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曹县金苹果歌舞娱乐服务中心未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擅自营业,营业区三层设置员工宿舍。曹县金苹果歌舞娱乐服务中心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内容:曹县金苹果歌舞娱乐服务中心未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擅自营业,营业区三层设置员工宿舍。曹县金苹果歌舞娱乐服务中心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询问笔录》2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临时查封决定书》、现场照片3张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曹县金苹果歌舞娱乐服务中心责令停产停业,分别处罚款伍万元、壹万元,合并处罚款陆万元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