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牡丹区花乡小学;2.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3.牡丹区杏坛小学;4.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5.牡丹区牡丹小学;6.牡丹区实验小学;7.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8.牡丹区第四小学;9.牡丹区第五小学;10.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11.牡丹区东苑小学;12.牡丹区西苑小学;13.牡丹区南苑小学;14.牡丹区东关小学;15.牡丹区长城学校小学;16.牡丹区成阳小学;17.牡丹区何楼中心小学含红卫校区;18.牡丹区花都小学;19.牡丹区润泽小学;20.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21.牡丹区第八小学;22.牡丹区双河小学;23.牡丹区青年路小学;24.牡丹区南关小学;25.牡丹区第二小学校本部;26.牡丹区太原路小学;27.牡丹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重庆路小学;28.牡丹区花城小学;29.牡丹区安兴镇中心小学。
根据《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现将牡丹区花乡小学2021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东至赵王河,西至人民路,南至长城路,北至泰山路。(含洪福社区、梅园社区、桂陵社区)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花乡小学学区内居民子女。
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平台登录方式详见附件),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来学校直接报名。
2.审核。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各类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户籍信息中,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和直接监护人关系的,还需同时上传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证明等。)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应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城区老居民户口,监护人与儿童户籍均应在学区内。因租房迁入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应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仅有房产在本学区(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应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儿童父母双方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租房合同和居住证明、监护人无房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5.优抚对象(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优抚证明材料。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根据《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请在8月18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区域1:东至西安路,西至西大堤,南至曹州路,北至华西路。
区域2:东至西环城河,西至西安路,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八一路。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的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学区居民子女。
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采取平台报名、审核、录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牡丹区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及具体手机端操作流程请查看“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四)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此项上传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或本,封面及接种记录。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学区范围内日常生活居住的成套住宅,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清晰)。
学区内的拆迁户,原址安置且市区内无其他房产,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文字、盖章等清晰)。
已网签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城区内无其它房产的),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文字、盖章等清晰)。
儿童直接监护人无房产、和祖辈一起居住、凭祖辈房产报名的,需上传证件:(1)房产证件材料。(2)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 (3)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应与祖辈在一起。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1.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平台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学校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禁到学校门口聚集,如有疑问可查看招生平台回复留言或电话咨询。
5.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
根据《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牡丹区杏坛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路。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杏坛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1、2021年8月17—8月22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审核入学材料,并及时通过平台等方式向监护人反馈审核结果。确定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2021年8月25—8月26日,小学新生报到(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需上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父亲页、母亲页)、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房产证(不动产证信息)。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需上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父亲页、母亲页)、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监护人无房证明信息,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见前“一、招生范围”)。
(1)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
(2)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物业费和水电费票据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
(3)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上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父亲页、母亲页)、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住建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父母)无房证明,且入学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1)经商:学区内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税单或免税证明,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父亲页、母亲页)、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明。
(2)务工: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需交纳至2021年上半年),监护人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父亲页、母亲页)、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明。
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1、需上传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优抚证明材料。
2、优抚范围: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的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
为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2021年我校一年级招生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招生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具体信息学校将通过平台等方式联系家长)。
1、请家长朋友按时提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网上报名平台将自动关闭,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对于上传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大数据、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同时报备公安机关查实,一切后果均由个人自负。
1、线上:18305309698 、13181572986
2、线下:值班老师在学校门岗处,负责解读有关招生政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根据《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中华路,北至丹阳路。
二、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第三实验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1、2021年8月17—8月22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审核入学材料,并及时通过平台等方式向监护人反馈审核结果。确定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2021年8月25—8月26日,小学新生报到(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需上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父亲页、母亲页)、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房产证(不动产证信息)。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需上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父亲页、母亲页)、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监护人无房证明信息,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见前“一、招生范围”)。
(1)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
(2)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物业费和水电费票据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
(3)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上传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父亲页、母亲页)、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住建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父母)无房证明,且入学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1)经商:学区内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税单或免税证明,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父亲页、母亲页)、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明。
(2)务工: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需交纳至2021年上半年),监护人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学生页、父亲页、母亲页)、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居住证明。
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1、需上传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优抚证明材料。
2、优抚范围: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的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
为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2021年我校一年级招生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招生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具体信息学校将通过平台等方式联系家长)。
1、请家长朋友按时提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网上报名平台将自动关闭,因个人原因错过报名及审查时间,责任自负。
2、对于上传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大数据、相关部门查证、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同时报备公安机关查实,一切后果均由个人自负。
1、线上:18253098297、13508985729、13853009902
2、线下:值班老师在学校门岗处,负责解读有关招生政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根据牡丹区教体局《2021年牡丹区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牡丹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古园社区、洪庙社区、赵楼社区、梅园社区、周花园社区、天香社区、菊香社区、李洪周社区、牡丹新城、国花嘉苑。
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具备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且尚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一)本辖区户籍,户籍迁入本学区时间截止2020年9月1日,且与户主关系为直系亲属。
(二)学区内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或儿童本人的成套住房。
(一)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8月17-22日,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的,可携带报名材料到我校咨询报名,由学校协助上传信息,完成报名。学校指导时间:8月20-21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08:30-8月21日18:00。 审核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8月22日18:00。
录取时间:2021年8月23日09:00-8月24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23日09:00-8月25日18:00。
请在8月22日18:00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 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2. 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3. 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报名平台或牡丹小学”微信公众号。
1.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
2. 房产证: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文字清晰)。
已网签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近三个月水费、电费或物业费发票等实际入住材料原件(盖章等文字清晰)。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根据《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实验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东至广福街(成阳路),西至西安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东方红大街(环城河以外)。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实验小学学区内居民子女。
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监护人通过“菏泽市牡丹区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平台登录方式详见附件),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来学校直接报名。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户籍信息中,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和直接监护人关系的,还需同时上传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证明等。)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城区老居民户口,监护人与儿童户籍均应在学区内。因租房迁入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仅有房产在本学区(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儿童父母双方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租房合同和居住证明、监护人无房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5.优抚对象(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身份证、户口簿和优抚证明材料。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七、招生咨询电话:0530-7380299 7380229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小学招生一律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全部顺利入学。
区域1:东至西大堤,西至昆明路,南至曹州路,北至黄河路(含李峨、民泰两社区)
区域2:东至西安路,西至西大堤,南至华西路,北至黄河路(含益民社区该区域内居民)
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备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且尚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一)报名。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点击此链接即可查看菏泽市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小学))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小学入学的可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直接报名。
(二)审核。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各类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二)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四)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需具备该学区小学学籍,报名时按照平台操作提示填报一项入学依据即可。
1.8月15日,学校公告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咨询电话。
2.8月17-22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小学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及时通过平台或手机短信向监护人反馈审核结果。确定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2.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3.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禁到学校门口聚集,招生期间不接受面询,如有疑问可查看招生平台回复留言或电话咨询。
4.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报名平台或“牡丹区第二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招生咨询电话: 0530-7387519 0530-7387599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1〕4号)文件精神,现将菏泽市牡丹区第四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公告如下:
学区内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东至解放街,西至西安路,南至八一路,北至北环城河。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二)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实行“一网通办”,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服务平台登录方式如下:
方式一:微信公众号搜索【牡丹区教育】,点击【招生平台】,点击【继续访问】,进入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方式二:微信公众号搜索【菏泽教育】,点击【招生平台】,进入菏泽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入口】,选择【牡丹区】,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方式三:打开【爱山东】首页,左上角的位置信息选择菏泽市【市本级】,选择完成后,下拉找到【学生教育】,点击【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
方式四:“爱山东”实名认证完成后,在“爱山东”首页,点击进入【扫一扫】功能,通过“爱山东”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请家长及时关注平台审核反馈信息,初审时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请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补充报名材料并及时上传。
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请家长及时关注平台录取信息和手机信息。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招生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根据《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第五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区域一:东至东环城河(夹斜路、康庄路十五巷),西至解放街,南至八一街,北至黄河路(含步行街)。
区域二:东至解放街,西至广福街,南至北环城河,北至康庄路。
区域三:东至解放街,西至西安路,南至康庄路,北至黄河路。
区域四:东至青年路,西至句阳路,南至黄河路,北至北大堤。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2021年8月17日—22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
2.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家长可持报名材料到我校报名,并接受材料审核。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2.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3.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到学校提交材料的家长需佩戴口罩,有序排队,并保持一米的距离。严禁在学校门口聚集。
4.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留意牡丹区第五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牡丹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中华西路小学2021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公告如下:
学区内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区域一:东至220国道,西至昆明路,南至长江路,北至中华西路。
区域二:东至杨店东路,西至昆明路,南至新石铁路,北至长江路。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签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五)优抚对象。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和优抚证明材料。
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实行“一网通办”,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
方式一:微信公众号搜索【牡丹区教育】,点击【招生平台】,点击【继续访问】,进入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方式二:微信公众号搜索【菏泽教育】,点击【招生平台】,进入菏泽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入口】,选择【牡丹区】,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方式三:打开【爱山东】首页,左上角的位置信息选择菏泽市【市本级】,选择完成后,下拉找到【学生教育】,点击【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
方式四:“爱山东”实名认证完成后,在“爱山东”首页,点击进入【扫一扫】功能,通过“爱山东”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请家长及时关注平台审核反馈信息,初审时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请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补充报名材料并进行及时上传。
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请家长及时关注平台录取信息和手机信息。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招生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根据《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区域1:东至太原路,西至牡丹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双河路。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学区居民子女。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户口簿,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仅有房产在本学区。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及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并给予安置。
1.8月17-22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及时通过平台或手机短信向监护人反馈审核结果。8月22日16:00后,家长可上网查询。
2.8月24日上午8:00,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3.8月26日上午8:00,一年级新生报到。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
2.审核。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方式一:微信公众号搜索【牡丹区教育】,点击【招生平台】,点击【继续访问】,进入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方式二:微信公众号搜索【菏泽教育】,点击【招生平台】,进入菏泽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入口】,选择【牡丹区】,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方式三:打开【爱山东】首页,左上角的位置信息选择菏泽市【市本级】,选择完成后,下拉找到【学生教育】,点击【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
方式四:“爱山东”实名认证完成后,在“爱山东”首页,点击进入【扫一扫】功能,通过“爱山东”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对比或入户调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530—7799018 7711996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1〕4号)文件精神,现将菏泽市牡丹区西苑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公告如下:
学区内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二)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本年度义务教育招生实行“一网通办”,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
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
请家长及时关注平台审核反馈信息,初审时未通过大数据审核的请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补充报名材料并进行及时上传。
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请家长及时关注平台录取信息和手机短信。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招生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招生咨询电话:13305301883 13953086069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和《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区域1:东至牡丹路,西至成阳路,南至新石铁路,北至长江路及程堤口。
区域2:东至赵王河,西至牡丹路,南至武屯路,北至长江路。
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南苑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提供户口薄和房产证,房屋交付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一年以上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
提供户口薄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薄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不动产证和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一年以上物业费、水电费等入住证明,以走访核查,实际入住为准。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学校将在“菏泽市牡丹区南苑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网上报名的详细操作方法,请家长们扫底部二维码关注学校公众号,熟悉注册报名流程。
(2)8月17日-19日,监护人通过平台网上报名。学校初步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及时通过平台或手机短信向监护人反馈初审结果,家长注意及时关注。
(4)8月25日,家长再次登录平台,查询终审结果,并凭终审结果截图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领取地点:多功能厅。(注: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
18953000915 15865867296 15005406035
方式一:微信公众号搜索【牡丹区教育】,点击【招生平台】,点击【继续访问】,进入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方式二:微信公众号搜索【菏泽教育】,点击【招生平台】,进入菏泽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入口】,选择【牡丹区】,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方式三:打开【爱山东】首页,左上角的位置信息选择菏泽市【市本级】,选择完成后,下拉找到【学生教育】,点击【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
根据《2021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区域1:东至牡丹路,西至青年路,南至丹阳路,北至康庄路。
区域2:东至青年路,西至东环城河,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康庄路。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学区居民子女。
1. 8月15日,学校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咨询电话等。
2. 8月17-19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请及时再登录关注报名反馈信息,务必及时申报。)
3. 8月20—21日小学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及时通过平台或手机短信向监护人反馈审核结果。
4. 8月22日确定新生名单。下午5:30后,家长可上网查询。
领取通知书时间及新生报到时间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扫描二维码关注“菏泽市牡丹区东关小学”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查询。)
四、入学依据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仅有房产在本学区。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5.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其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和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小学可安置到菏泽市第二实验小学和牡丹区东苑小学。
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1. 报名。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小学入学的可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直接报名。
2. 审核。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 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1.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方式一:微信公众号搜索【牡丹区教育】,点击【招生平台】,点击【继续访问】,进入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点击报名。方式二:微信公众号搜索【菏泽教育】,点击【招生平台】,进入菏泽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入口】,选择【牡丹区】,进入系统,点击报名。方式三:打开【爱山东】首页,左上角的位置信息选择菏泽市【市本级】,选择完成后,下拉找到【学生教育】,点击【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方式四:“爱山东”实名认证完成后,在“爱山东”首页,点击进入【扫一扫】功能,通过“爱山东”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对比或入户调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网上报名方法参考“菏泽市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小学)版”
招生咨询电话:0530-3967956、0530-3967958、0530-3967997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菏教基字【2021】4号)和《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长城学校2021年一年级招生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公告如下:
区域一:东至句阳路,西至西安路,南至黄河路,北至长城路
区域二:东至解放北街,西至句阳路,南至北大堤,北至泰山路
区域三:东至新牡丹北路,西至解放街北街,南至长城路,北至泰山路
区域四:宏利社区张庄、耿庄,阳光社区何寨、十里铺、夏庄
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符合本学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审核、录取,实现“一网通办”。
(一)报名。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和示例操作,进行注册、登录、信息填报、证件上传,所填信息真实、准确,上传图片为真实纸质材料清晰完整拍照,提交报名后等待学校审核。
(二)审核。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在信息审核后对持有购房合同的住户进行入户调查,近期请家中留人。
(三)录取。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在平台上按入学条件批次依次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一)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棚改协议),购房合同需提供物业费和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
(二)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无房证明等,以户口簿上注明的住址为入学依据。
(三)仅有房产在本学区。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四)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五)优抚对象。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和优抚证明材料。现役军人子女提供单位政治机关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提供单位证明信、监护人身份证、证书、户口簿等。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子女提供获奖证书、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立功受奖文件等。
8月15日,学校公告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咨询电话。
8月17-22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及时通过平台或手机短信向监护人反馈审核结果。确定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菏泽市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小学)》
2.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
3.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4.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招生咨询电话:15715308867 0530-735777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月光社区、卞庙社区、郭湾社区、火神庙社区、牛庄社区、杨夏庄社区、吴道沟社区。
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备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且尚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二)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1.网上申报。请入学儿童监护人在手机上下载“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注册,然后登录“爱山东”APP---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名认证后按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2.审核。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领取录取通知书将在学校公众号里告知)。
公示招生简章时间:8月15日公告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咨询电话。
请监护人在8月20日18:00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盖章等文字清晰)。
学区内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或儿童本人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成套住宅(含学区内原拆迁回迁安置户)。
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文字清晰)。原拆迁回迁安置的还需上传“拆迁协议”原件。
学区内原址安置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城区无其它有证房产)的拆迁户,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划片招生政策入学依据。购买或转让的“安置协议”不按原拆迁户对待。
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信息和章需完整清晰)。
需原产权人无子女在本校就读、新房产所有人户籍迁入现址。房产为直系亲属间继承或赠与的(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按一手房办理。
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文字清晰)。凡二手房房产证登记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以后的,学校将通过查询相关房产交易档案判定原产权人是否有子女在本校就读。
已网签购房合同且实际入住(城区内有其它有证房产的应到相应片区入学)。
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近三个月水费、电费或物业费发票等实际入住材料原件(盖章等文字清晰)。
依托祖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需儿童直接监护人在市区内确无房产,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应一直与祖辈在一起,并长期一起居住。
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文字清晰),儿童父母的无房证明。户籍相关资料需上传齐全,能证明属三代共同居住生活。
注:上述房产类型顺序为我校分批次依次录取的主要依据。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2.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3.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禁到学校门口聚集,招生期间不接受面询,如有疑问可查看招生平台回复留言或电话咨询。
(15269000888 19953035881)
4.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报名平台或“牡丹区第二小学成阳分校”微信公众号。
根据《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何楼中心校招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原则,现将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上级划分的村庄范围(何楼中心小学:何楼、郭庄、尚庄、杨夏庄、吴道沟、沙土集、时楼;红卫校区:枣陈庄、黄庄社区),属于我校服务范围的村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年满六周岁,具备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且尚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一)报名方式:网上申报。请入学儿童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名认证后按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和《菏泽市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小学)》等文件)。
(二)报名时间:8月17-19日(三天),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三)初审时间:8月18-20日,学校进行初审,并及时通过平台或手机短信向监护人反馈审核结果,监护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正错误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学校。
(四)复审时间:8月20-21日,学校进行复审,确定入学新生名单。
(五)报到时间:8月25日,新生家长(健康码必须是绿码)到校交相关资料(1.户口本索引、父母页、儿童页,四页复印到一A4纸上,并写清楚父母联系电话和儿童实际身高;2.预防接种“完成证明”,防疫部门开取并盖章;3.教辅、作业本、保险、校服等费用。)
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本封面及接种记录;或者上传防疫部门开取的“接种完成证明”。
户口簿:索引页(含孩子姓名)、儿童页、父母页,共4页。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1.家长在填写平台信息时一定要核对准确,尤其是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不能有任何错误。因为学籍平台是和本次报名平台对接的,如果错误,责任由家长(填写人)自负。
2.上传证件照片时,一定要拍摄清楚,边界清晰,不能模糊,所有证件信息要可视完整。
3.家长要提前准备好所有资料信息,熟悉操作流程,以便于一次性上传完成。
4.就读何楼中心小学(何楼中心中学小学部)的,请在平台上选择“菏泽市牡丹区何楼办事处中心初级中学”;就读红卫校区的,请在平台上选择“牡丹区何楼办事处红卫小学”,原线下报名的,这次要同时进行线上平台重报;非本校招生范围的学生,请不要选择我校。
5.外乡镇在我校学区内经商务工的家长,其子女也可就读我校,要上传居住证明、营业执照、务工合同等材料。
6.因为报名平台有关闭时间,请家长按照规定时间报名,不要延期,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朱老师:15965819862;王老师:15615705551
根据《2021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花都小学2021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花都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报名时间:8月17—19日审核时间:8月17—21日录取查询时间:8月21日领录取通知书时间:8月22日
遵照牡丹区教体局关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各类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户口簿和房产证件。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原聂庄、朱庄、张庄、程庄学区内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1.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来学校直接报名。
2.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3.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4.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清晰、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教体局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8月10-8月12日为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清晰、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教体局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8月10-8月12日为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清晰、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教体局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8月10-8月12日为网上报名时间,报名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根据《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润泽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东至西安路,西至西环堤公园,南至南环堤公园,北至曹州路。
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润泽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二)审核。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各类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含孩子姓名),户主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盖章等文字清晰)。
房产证: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文字清晰)。
拆迁协议:拆迁安置协议原件(信息和章需完整清晰)。
购房合同:房屋交付并实际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平台报名时只需上传购房合同的“封面页”“第一章合同当事人页”“第二章商品房基本情况页”“第三章商品房价款页”“出卖人买受人签字盖章页”即可)、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证明。
(二)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四)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监护人身份证: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五)优抚对象。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和优抚证明材料。
优抚对象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2.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3.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禁到学校门口聚集,招生期间尽量不面询,如有疑问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
4.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平台报名的,请您联系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协助完成平台报名。
为了不打扰正常的工作和休息,请您在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时间段咨询。谢谢配合!
为了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您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根据《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2021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区域1:东至西安路,西至220国道,南至长江路,北至环堤公园。
区域2:东至西安路,西至杨店东路,南至新石铁路,北至长江路(含郭大千及田口社区)。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学区内居民子女。
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牡丹区教育”微信公众号或“菏泽市牡丹区点将台路小学”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平台登录方式详见附件1),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报名。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监护人可持报名材料来学校直接报名。
2.审核。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直接审核通过的,还需在平台“房产信息”页面上传户口本页面(首页、索引页、儿童页、监护人1单页、监护人2单页)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各类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城区老居民户口,监护人与儿童户籍均应在学区内。因租房迁入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仅有房产在本学区(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儿童父母双方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租房合同和居住证明、监护人无房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5.优抚对象(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身份证、户口簿和优抚证明材料。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根据《2021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区内适龄儿童。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货币补偿除外)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及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并给予安置。
1. 8月15日,学校发布招生,包括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咨询电话等。
2. 8月17-19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3. 8月20—21日小学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及时通过平台或手机短信向监护人反馈审核结果。
4. 8月22日确定新生名单。下午5:30后,家长可上网查询。
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1. 报名。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特殊情况),请监护人于8月20日携带所有材料(入学依据)到校当面审核报名(牡丹区第八小学东一楼教务处),逾期不予办理。
2. 审核。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 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方式一:微信公众号搜索【牡丹区教育】,点击【招生平台】,点击【继续访问】,进入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方式二:微信公众号搜索【菏泽教育】,点击【招生平台】,进入菏泽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入口】,选择【牡丹区】,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方式三:打开【爱山东】首页,左上角的位置信息选择菏泽市【市本级】,选择完成后,下拉找到【学生教育】,点击【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
方式四:“爱山东”实名认证完成后,在“爱山东”首页,点击进入【扫一扫】功能,通过“爱山东”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对比或入户调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经查实后不仅取消入学资格,且后果自负!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根据《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区域1:东至赵王河,西至太原路,南至丹阳路,北至黄河路。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学区居民子女。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户口簿和监护人的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仅有房产在本学区(商业用房及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及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并给予安置。
1. 8月15日,学校发布招生,包括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咨询电话等。
2. 8月17-19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3. 8月20—21日小学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及时通过平台或手机短信向监护人反馈审核结果。
4. 8月22日确定新生名单。下午5:30后,家长可上网查询。
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的,可持报名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
2.审核。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方式一:微信公众号搜索【牡丹区教育】,点击【招生平台】,点击【继续访问】,进入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方式二:微信公众号搜索【菏泽教育】,点击【招生平台】,进入菏泽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入口】,选择【牡丹区】,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方式三:打开【爱山东】首页,左上角的位置信息选择菏泽市【市本级】,选择完成后,下拉找到【学生教育】,点击【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
方式四:“爱山东”实名认证完成后,在“爱山东”首页,点击进入【扫一扫】功能,通过“爱山东”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对比或入户调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招生咨询电话:0530—7357631 18353006885
根据《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青年路小学2021年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东至牡丹路,西至康庄路15巷,南至康庄路,北至黄河路。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青年路小学辖区内且尚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户口簿、房产证、回迁协议或已网签的购房合同,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提供购房发票及近三个月水费、电费或物业费发票等实际入住材料原件(盖章及文字清晰)。
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户口簿、直接监护人城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有关单位证明和学区内居住证明。
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户口簿、房产证、回迁协议或已网签的购房合同,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提供购房发票及近三个月水费、电费或物业费发票等实际入住材料原件(盖章及文字清晰)。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注:监护人户口与入学儿童不在一起的,请再提供入学儿童出生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
微信公众号搜索【牡丹区教育】,点击【招生平台】,点击【继续访问】,进入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微信公众号搜索【菏泽教育】,点击【招生平台】,进入菏泽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入口】,选择【牡丹区】,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打开【爱山东】首页,左上角的位置信息选择菏泽市【市本级】,选择完成后,下拉找到【学生教育】,点击【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
“爱山东”实名认证完成后,在“爱山东”首页,点击进入【扫一扫】功能,通过“爱山东”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牡丹区第二小学青年路校区”微信公众号)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7日08:30---8月22日18:00。
审核时间:2021年8月17日09:00---8月23日18:00。
录取时间:2021年8月20日09:00---8月23日18:00。
查询时间:2021年8月20日09:00---8月24日18:00。
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2021年8月24日 9:00---8月24日18:00
报到时间:2021年8月25日 9:00---8月25日11:00
请在8月22日18:00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平台将自动关闭。
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拥堵。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2.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3.符合报名入学条件,但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的,可咨询我校的招生服务电话,或携带报名材料到我校咨询报名(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0530-5316966,0530-5630299
根据《2021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菏泽市牡丹区南关小学2021年招生办法公告如下:
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尚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8月17日—19日,网上报名。(报名后请及时登录关注报名反馈信息)
8月20日—22日,学校审核入学材料,并及时通过平台或手机短信向监护人反馈审核结果。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上传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5.学区内务工:上传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学区内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方式一:请入学儿童监护人登录“爱山东”APP---学生教育----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名认证后按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方式二:微信公众号搜索【牡丹区教育】,点击【招生平台】,点击【继续访问】,进入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方式三:“爱山东”实名认证完成后,在“爱山东”首页,点击进入【扫一扫】功能,通过“爱山东”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牡丹区南关小学NGXX”微信公众号《菏泽市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小学)》。
1.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户口簿:首页(户号页)、索引页、儿童页、父母页。凭户口簿不能理清儿童与直接监护人关系的,需上传能证明直接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
学区内产权完全属于儿童直接监护人或儿童本人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成套住宅。
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文字清晰)。
学区内原址安置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拆迁户,凭拆迁安置协议、户口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需上传证件:拆迁安置协议原件(信息和章需完整清晰)。
需上传证件:购房合同(封皮、合同正文第一页、房屋基本情况页、房产局房产局备案章、签章页)、购房发票、近三个月水费、电费或物业费发票等实际入住材料原件(盖章等文字清晰)。
依托祖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需儿童直接监护人在市区内确无房产,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应一直与祖辈在一起,并长期一起居住。
需上传证件:房产证件原件(产权人、房屋地址、发证日期、盖章等文字清晰),儿童父母的无房证明。户籍相关资料需上传齐全,能证明属三代共同居住生活。
需上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面、反面(图像、文字清晰)。
(五)务工合同和社会保险上传:学校辖区内单位用工合同及相对应的人社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上传劳动合同编号页、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信息页、劳动合同开始日期、签章页;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六)经商上传: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七、学校咨询电话:0530—5620912 13954028743
根据《2021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牡丹区第二小学校本部一年级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西至西环城河,东至东顺城街,南至东方红大街,北至八一路。
西至西环城河,东至广福街,南至南环城河,北至东方红大街。
西至广福街(成阳路),东至解放大街,南至长江路,北至东方红大街。
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学区内居民子女。
2021年8月17~22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产证明和无不动产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注:以上3项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产证明和无不动产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2.信息采集办法:详见学校公众号《菏泽市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小学)》
1.需要进行材料复核的家长接到通知后,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需装入同一个档案袋内,并在袋面注明证件名称及联系电话)到学校清平院复核。复核材料时持绿色健康码进入,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监测、消毒等,保持安全距离,请勿聚集。
2. 8月19~22日 区教体局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逐个审核新生资格,安排专人进门入户落实或到公安、房管、社区等相关部门核实。符合条件的确定新生名单,并将新生信息上报区教体局备案。
3.8月23日 下午3:30学生家长到指定地点领取相关证件,持绿色健康码进入,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监测、消毒等,保持安全距离,请勿聚集。
1.家长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入学(城区学校信息共享),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牢记用户名和密码,收藏链接。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4.为给学生家长提供方便,确保人员不聚集,学校按照学区范围划分四个区域,请依据家庭住址到指定区域报送或领取材料。
一区:东方红大街以南,解放街以西,南环城河以北,广福街以东。
二区:南环城河以南,解放街以西,长江路以北,广福街(成阳路)以东。
三区:八一街以南,东顺城街以西,东方红大街以北,广福街以东。
四区:八一街以南,广福街以西,南环城河以北,西环城河以东。
根据《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学区居民子女,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适龄儿童。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3.仅有房产在本学区。户口簿和房产证件。(商业用房及小公寓不作为入学依据)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至少3个月)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无房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税务登记证或免税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5.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子女、返乡创业人员子女,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及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并给予安置
1. 8月15日,学校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咨询电话等。
2. 8月17-19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3. 8月20—21日小学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及时通过平台或手机短信向监护人反馈审核结果。
4. 8月22日确定新生名单。下午5:30后,家长可上网查询。
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1.报名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可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直接报名。2.审核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未被录取的,由区教体局办公室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就读学校,学生不得择校
【资料上传步骤可查看菏泽市牡丹区太原路小学微信公众号《菏泽市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小学)》】
方式一:微信公众号搜索【牡丹区教育】,点击【招生平台】,点击【继续访问】,进入牡丹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点击报名。方式二:微信公众号搜索【菏泽教育】,点击【招生平台】,进入菏泽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入口】,选择【牡丹区】,进入系统,点击报名。方式三:打开【爱山东】首页,左上角的位置信息选择菏泽市【市本级】,选择完成后,下拉找到【学生教育】,点击【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报名。方式四:“爱山东”实名认证完成后,在“爱山东”首页,点击进入【扫一扫】功能,通过“爱山东”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系统,点击报名。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我校通过大数据对比或入户调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特别申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根据《2020年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为我校划分的学区范围。(东至环堤公园,西至昆明路,南至中华路,北至曹州路。)
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含)年满六周岁具备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且尚未注册过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各类适龄儿童通过平台报名时,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1.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需上传户口簿和房产证件。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需上传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上传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5.优抚对象,需上传身份证、户口簿和优抚证明材料。
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实名认证后,按要求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学校公众号进行查看)。
1. 8月15日,学校对于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咨询电话发布公告。
2. 8月17-22日,监护人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及时通过平台或手机短信向监护人反馈审核结果。
3.8月25日,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交费报到,具体事宜:
① 领取人(不带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根据安排在规定的时间段到校。
② 为了防疫要求,请领取人佩戴口罩,提前准备健康码,近期去过中高风险区的家长不可到校领取。
④ 领取流程:在校门口据到场顺序排队,测温,出示健康码;在门厅领取通知书并在领取单上签字,扫一年级家长群码,交费。
网上申报必须确保所填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对于提供的报名材料,学校将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失信等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2.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3.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禁到学校门口聚集,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530-7710932。
4.咨询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3:00—6:00
5.开学时间和未尽事宜,会及时在学校公众号和一年级家长群发布,请多加关注!
根据《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菏区教体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现将牡丹区花城小学2021年招生方案公告如下:
东至太原路,西至新牡丹路,南至黄河路,北至大学路(含魏海、打渔店社区)。
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牡丹区花城小学辖区居民子女。
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我校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1.报名。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平台登录方式详见附件1),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
2.审核。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各类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平台报名时,大数据不能比对的,由监护人根据所属类别上传相应材料:
2.仅有户籍在本学区。户口簿和监护人无房证明,以户口簿上载明的位置为入学依据(魏海、打渔店社区原户籍居民在学区内,迁入户口不作为入学依据)。
以上房产证件包括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如提供购房合同,还需同时提供购房发票和物业费、水电费等实际入住材料。依托祖辈房产入学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监护人无房证明,且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辈在一起。
4.学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学区内居住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或营业执照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学区内经商务工需一年以上(至2021年8月31日满一年)。
5.优抚对象(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身份证、户口簿和优抚证明材料。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特别声明:凡提供虚假证件、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招生咨询电话:17853099926 17853099927
根据《2021年菏泽市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和农村实际情况,报名工作实行线上报名、线下审核的方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二、上级文件招生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推进全市义务教育招生“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使用“牡丹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一)报名。监护人通过“菏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进入平台,按照平台操作手册及提示内容进行注册和报名。如果不能在平台上完成报名,小学入学的可持报名材料去招生学校直接报名。(该通知后面有附件详细介绍报名步骤)
(二)审核。招生学校通过平台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是经平台大数据比对合格的可直接审核通过,不再要求上传证明材料;平台大数据无法比对的,监护人要及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录取。审核通过的,在平台上进行录取,并按规定时间发布录取信息,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没有网上报名的无法录取及建立学籍)
三、招生范围及入学条件。本辖区内(外冯庄行政村、安兴行政村、姚庄行政村、肖庄村)常住家庭的适龄儿童及辖区内部分经商户、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按户籍、住户、经商、务工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入学儿童须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8月17-22日期间,监护人先通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小学审核新生入学材料,并及时通过平台或手机短信向监护人反馈审核结果。确定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具体安排:8月17日至8月18日,学生家长到校报名。17日报名范围:户籍、房产均在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18日报名范围:军烈属、经商、务工户、有商品房家庭等其他类别的适龄儿童。
1.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时家长自备一个档案袋,封面注明学生姓名、家长电话、袋内材料清单。
3.辖区户口居住地学生档案袋内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商户档案袋内除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外,另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辖区购房户除上述材料外还要装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安兴村文化路安兴小学院内“德兴楼”。
(四)8月19日--20日学校审核材料。21日下午3:00家长到学校门卫处领回个人档案袋材料。
(五)8月22日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新生名单及入学须知。
1.报名时,家长按领取的序号排队进行,戴口罩,一米间隔,持健康码入校,不要拥挤。
2.大家听从门卫指挥把车辆有序排放,不得阻碍交通。
3.上交档案袋时家长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当场核验袋内材料,并在封面列清材料后签字才可上交。
4.请家长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菏泽市牡丹区安兴镇中心小学”。学校大型活动及通知等信息一般都在上面发布。
5.学校本着“服务群众、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合理分流”原则开展招生工作。由于今年存在学校教室不足等问题,南校区没有教室再安排新生一年级学生就读,所以安排到北校区就读,会给部分一年级家长带来不便,请家长理解并给予配合,学校会采取多项措施解决家长因接送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