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项!菏泽公布第二批重点民生项目清单!涉及供暖、“交房即办证”、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

2021-08-23 10:21:28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
菏泽市公布“我为群众办实事” 
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第二批)

一、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
事项内容: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贯彻落实6个省级地方养老服务标准,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培训养老院院长200名、养老护理员5000名。优化民办和委托运营养老机构奖补政策,重点对收住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奖补,按照实际收住人数,市级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900元、120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75元、100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实行80-120%差异化运营补助。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年内全市新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200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进一步提升集中供暖覆盖
事项内容:加强城市集中供暖配套设施建设,年内新增供暖接入面积700万平方米。保障取暖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三、推进补贴政策落地和“交房即办证”
事项内容:加快推进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落地;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月”“三进三到位”等住房保障政策宣传活动;规范常态化受理和申报审核机制。加快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全面推广“交房即办证”,解决群众办证难题。市、县(区)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累积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月,承租人个人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300元/月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给予补贴。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人防办、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
四、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
事项内容:精准实施“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行动”。针对全市现有近3万部电梯且年均增长30%的现实,建成菏泽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通过对电梯统一编号、开通96333救援电话、加强培训演练等,达成“救援资源优化整合、被困人员准确定位、救援处置快速响应、救援情况实施跟踪、救援结果及时上报、故障原因准确分析”的电梯安全保障目标。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五、开展“护苗助老”关爱行动
事项内容:开展“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严把“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关口,确保广告审查质量。重点打击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以及假扮医生、专家、教授、学者,误导老年人、青少年的所谓“神医”“名师”广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六、开展城乡社区青年融入行动
事项内容:在城乡社区依托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活动中心、楼宇商圈服务中心等建设升级“青年之家”,每个街道建好1处“青年之家”,打造青年联谊交流、志愿服务、能力提升的实体阵地。重点聚焦镇村新建搬迁和城市楼宇商圈两个区域,每个县(区)团组织在两种不同类型社区中分别选取1—2处试点开展创建工作,在全市建成15个“青年友好型社区”,引导志愿服务、创业就业、文艺体育类团属青年社会组织面向社区发挥作用、增强服务功能。深化城乡志愿服务,以“希望小屋”受助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在全市招募6000名志愿者,结对服务3000名留守儿童。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团市委
配合部门:市关工委、市民政局
七、推广义务教育课后托管服务
事项内容:积极探索多渠道筹资、完善服务性收费制度办法等,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完善提升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激励机制。通过内部挖潜、外部引进等方式,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校积极回应学生兴趣特长需求,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形式,打造“素质教育第二课堂”。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取暖
事项内容:为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全部配齐符合环保要求的取暖设施设备,并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取暖工作督导检查力度,保障今年冬季取暖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完成时限:2021年供暖季前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开展百家卫生院大提升活动
事项内容:充分发挥医共体作用,市县(区)各级医院对口帮扶4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动达到省提升标准;选派业务院长帮扶,提升业务管理水平,选派20名骨干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任“业务院长”;开展适宜卫生技术推广惠民行动,推进适合基层的创新技术开展和特色科室建设,助推10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十、开展千家卫生室大提升行动
事项内容:建设省、市、县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400个,并为1250个县级以上示范标准村卫生室配备重点人群智慧随访及康复理疗设备。持续提升基层卫生信息化和智慧化,实现健康档案务实应用所需50项基本功能,集中向重点人群推送年度医疗和公卫数据、可视化健康信息。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十一、开展“万名医护下基层”活动
事项内容:结合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医疗集团及县域医共体建设、乡镇业务院长选派等工作,建立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以下简称支援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对口联系机制,每家医院结合自身规模、服务能力及专业特点对口联系1-2家乡镇卫生院。开设专科门诊,组织疑难重症会诊、教学查房、演示手术、病例讨论等,结合需求面向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乡村医师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活动期间每月至少组织1次业务指导活动,每次工作时间结合实际确定,一般为2-5天。基层巡诊义诊以农村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突出优抚对象、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通过集中义诊、上门巡诊等形式,使群众能够就近得到优质服务。选派专业结合群众需求,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和乡镇卫生院薄弱专业为重点,兼顾中医、妇幼、精神等特色专业。活动期间,每家支援医院开展基层义诊不少于3次。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十二、开展中医药推广活动
事项内容:全力推进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为患者提供代煎中药并配送到家服务工作,9月底前,在全市政府办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全面铺开。组织全市9家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密切关注群众看病就医用药需求,针对中医药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优化流程、提升质量、深化改革、加大宣传、加强监管等措施,提高患者用中药体验和满意度。组织千人千场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巡讲活动,以市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为主体,每个县级以上中医医院选派不少于10名中医药专家,深入城乡社区(村居)、机关、企业、中小学校、老年公寓,为群众举办不少于10场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讲座。结合菏泽市科技馆,将中医药文化知识纳入科普知识传播重点,为市民了解中医药知识和传播中医药文化提供良好平台。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知识角、体验场馆,组织开发一批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和中医药题材科教片,积极筹划打造2-3家中医药文化知识角和体验场馆。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十三、推进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和服务优化工作
事项内容: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农民工、个体从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力争年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06万人,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按照省厅统一开发的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电子化工作流程,实现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四、改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工作
事项内容:加强经济困难老年人帮扶,简化补贴申办手续,及时为60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为生活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十五、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事项内容:依托“村村通”客车,持续推动“交邮合作”,全面推行城乡公交车辆代运信件、邮件、包裹等小件物品。推进运输信息融合,构建完善县域城乡运输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农村客运、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信息共享对接,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快递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十六、打造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电子卡包”
事项内容:依托省电子证照系统,为全市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医保卡、不动产权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电子证照服务,为全市市场主体提供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电子证照服务,打造覆盖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电子卡包”。通过“爱山东”等移动服务渠道亮证即用,推动线上核验电子证照代替实体证照,逐步实现个人和企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免交实体证照。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大数据局
配合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
十七、推出惠民利企大数据创新应用
事项内容:针对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重点打造义务教育入学“网上办”等大数据创新应用,切实提升大数据服务群众的成效。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大数据局
配合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府
十八、推进便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项内容:推动智能充电桩等便民数字基础设施“进小区”,年底全市实现智能网联的充电桩1300个以上。推广无感支付、反向寻车、先离场后付费等智慧停车应用,提升群众停车便利度。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负责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市供电公司
十九、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事项内容:开展“治违禁促提升”行动,督促各县区针对重点产品、重点生产区域、重点薄弱环节,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查处禁限用农兽药使用及超标问题。组织实施市级蔬菜质量安全监测800批次以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畜牧服务中心
二十、深化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事项内容: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狠抓农资市场监管,实施县域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张图”工程,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畅通优质农资供应渠道。农资经营企业和销售网点严把进货关、库存关、销售关,坚持“三证”不全的不购进、渠道不正规的不购进、质量低下的不购进,坚决做到不制假、不售假,从源头上杜绝无“三证”农资产品、不合格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切实保障农资商品质量。坚决查处违法案件,依法严惩不法分子,销毁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公布制假售假典型案件,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水平。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服务中心、市供销社
二十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事项内容:组织查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依法应当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或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开展违法食品销毁活动,形成有效震慑,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畜牧服务中心、市供销社
二十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事项内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战,夯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持续保持依法严打高压态势,健全完善技术反制和预警劝阻工作机制,建立“立足社区、覆盖全社会”的反诈宣传体系,构建“全社会反诈”新格局,坚决遏制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
完成时限:2021年取得重大突破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二十三、提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
事项内容:精准实施“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以社会舆论聚焦、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工业产品为重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针对全市所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以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重点检查企业的生产资质、生产状况、标准执行等,依法严查违法违规生产等行为。依托检测机构,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检测数据为支撑,确保我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
事项内容:以提高残疾人就业为目标,开展残疾人特色培训、定向培训、定单培训,积极创新培训思路,丰富项目资源,合理设置培训内容,满足残疾人的就业需求,吸引更多的残疾人参加培训,年底完成800人次的培训任务。开展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梳理残疾人毕业生信息,实施精准帮扶,开发适合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切实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更快、更好、更多的就业服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残联
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二十五、开展涉法房地产专项清理
事项内容:开展涉法房地产过户问题专项清理,按照省法院制定的审理涉房地产过户案件的裁判标准,加强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协调配合,妥善做好司法查封土地、房产的处置工作,努力解决历史遗留的“办证难”问题。开展司法拍卖房屋腾退专项清理,对受让人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不动产,由人民法院依法及时组织腾退,杜绝只负责拍卖不负责腾退问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法院
二十六、提升农民科技素质
事项内容:面向农民群体,开展集中培训,做好优质小麦品种选择、农作物种植配套高产栽培技术、温室大棚蔬菜生产和管理等指导;开展科技下乡服务技术咨询、现场指导20次以上;召开花生、玉米高产示范现场观摩会2次。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农业科学院
二十七、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建设
事项内容:举办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对1000名村党组织书记、290名社区党组织书记和310名后备人才进行示范培训,县、乡两级兜底培训其他村(社区)干部,全面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做实村(社区)“两委”换届的“后半篇文章”。
完成时限:2021年8月底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
二十八、加快实施“地震预警系统工程”建设
事项内容:加快推进建立健全地震预警系统。各县区政府加强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落实《山东省地震局关于开展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试点示范的通知》(鲁震函〔2020〕65号)和《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2021〕18号)要求,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建设原则和“谁受益,谁出资”的经费保障原则,加快推进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地震监测中心
配合部门:各县区政府、各级各有关部门
二十九、加强地震科普宣传
事项内容:充分利用防震减灾纪念日、科普宣传周,依托报刊、网络、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学校、机关、单位、企业、社区、农村和走向街头举办知识讲座,宣传科普知识;组织开展中学生“科普、防震减灾知识大赛”等活动,加大防震减灾宣传力度;开放地震科普教育基地,向公众开展防震减灾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市地震监测中心
配合部门:各县区政府、各级各有关部门
三十、加快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步伐
事项内容:加快推进G105日定线鲁苏界至单县段改建工程、G106京广线东明至鲁豫界段改建工程及国花大道西延(牡丹区吴店至东明王官屯)工程;推行普通国省道“路长制”,做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绿化种植、安装路灯、清理违章建筑物、路口硬化和绿化管养工作,取缔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集贸市场,治理公路扬尘和整治交通秩序。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逐步推进
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配合部门:各县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三十一、加强青少年红色教育、安全教育
事项内容:开展党史宣讲活动,组织动员1000名“五老”志愿者,深入2000所学校,宣讲3000场次,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争做新时代好少年。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组织市县(区)关工委防溺水教育中心,深入全市300所学校义务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宣讲,提高青少年防溺水意识和自救能力,维护青少年生命安全。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单位:市委老干部局、市关工委
来源:菏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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