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菏泽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了《2021年山东菏泽关于开展三小食品专项监督抽检》、《2021年山东菏泽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芝麻油专项监督抽检》、《2021年山东菏泽“你点我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方案》监督抽检,共抽检610批次,其中不合格产品17批次,检出甲硝唑,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孔雀石绿,甲拌磷,苯并[a]芘,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问题,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二、黄花鱼、鸡蛋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
2、菏泽市牡丹区嘉旭生活超市销售的小磨芝麻香油、头道芝麻香油
4、曹县磐石街道信洲美副食超市销售的农家小石磨芝麻香油
经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上述产品中苯并[a]芘不符合GB2726-2017《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乙基麦芽酚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