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8月30日决定:
接受周广东、邵天福辞去鄄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1年8月30日决定:
接受陈东明辞去鄄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民政府县长袁红兵的提请,于2021年8月30日决定任命: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民政府县长袁红兵的提请,于2021年8月30日决定任命: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任命: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鄄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陈东明的提请,于2021年8月30日任命: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民法院院长王雷的提请,于2021年8月30日任命:
连正旺、樊洪才、赵艳丽、吴占昊、李允、朱义军、吴安超、谢华卫、梁若冰、李景莲、王睿、袁修田、仪忠美、李文超、郑祥敏、王明堂、张静、陈溯、马燕军、孙景力、彭兰婷、吴玉兰、仪美、王源浩、孙兴龙、樊庆华为鄄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曹秀玲的鄄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鄄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磊的提请,于2021年8月30日免去:
程安民的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