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可领表!菏泽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公布!

2022-02-15 14:30:34    编辑: 菏泽信息港     来源:菏泽经济开发区 浏览次数:

为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菏泽经济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2022年度申请条件及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为开发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申请人在开发区辖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即已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1年以上。

(三)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住房。    

(五)申请人家庭没有6万元以上交通运输工具。    

家庭成员2人以上(含2人),每个家庭可选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城镇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登记时间为2020年的户籍证明);

(三)收入情况;

(四)婚姻状况;

(五)住房情况(申请人及家庭所有成员在户籍所在社区出具无征收、无院落证明);  

(六)家庭交通运输工具情况(一手车提供行车证和购车发票;二手车提供行车证、购车发票和车辆交易合同)。    


三、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员身份证件、户口簿(登记时间为2020年的户籍证明);

(三)劳动(聘用)合同,近一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清单;

(四)收入情况;

(五)婚姻状况;

(六)家庭交通运输工具情况((一手车提供行车证和购车发票;二手车提供行车证、购车发票和车辆交易合同)。 

(七)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领取申请表时间

2022年2月16日——2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五、递交申请表时间

2022年3月1日——3月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六、注意事项:      

1、领表地址:申请人户籍(单位)所属办事处领取

2、交表地址:开发区长江路与长沙路交叉口南190米路西(机械保洁中心)

3、咨询电话:0530-6162969

 

特此通告                 

菏泽经济开发区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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