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法依规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案例一: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菏泽某私立中学食堂未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案
当事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郓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郓城县某中学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案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郓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案例三: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鄄城县某中学东校区食堂使用经检验不合格餐具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